根据税法要求,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每年要主动申报当年的所得税。如果纳税人在以前的年份误报或者漏报了所得税,经申请,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自愿披露过去的错误,来争取减免罚款和避免刑事诉讼。这就是加拿大税务局的“自愿披露计划”(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,简称VDP)。这个计划是为了向纳税人提供一条合理合法的途径,以披露之前没有上报的信息,或者修改之前向税务局提供的不准确或不全面的信息。
申请加入“自愿披露计划”的纳税人,既可以是个人,也可以是公司,申请免于处罚的错误必须是过去10年以内发生的。一般来说,税务局只有在以下四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,才会考虑接受纳税人加入“自愿披露计划”: